今天在信箱裡突然又看到跟上次支票很像的信封

看的到的欄位寫了啥 Reverse 甚麼東東的,本來還想是不是要被追討甚麼,不過拆開一看,又是支票囉~~~(灑花)

算一算這次 支票面額 =  總金額 * 12%

跟上次算式裡面被扣稅的部分是一樣的,不曉得是不是非美國人不扣稅,所以多退一點?

Anyway,有錢拿不是壞事,各位留意信箱吧!!

 

另外上次的支票站長才剛拿去換,過程沒啥特別的問題 (主要就是支票受款人的英文部分,可能會要求看護照比對)。這次的支票期限一樣是180天,記得要在期限內拿到銀行去囉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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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牛.瑪利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